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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东税务如何缴纳居民合作医疗保险 缴纳居民合作医疗保险方法

一、关注微信公众号

打开微信,扫一扫“广东税务”公众号二维码或长按二维码进行关注。

二、实名认证

关注“广东税务”微信公众号,点击“微办税”-“用户中心”,进入用户中心界面。在文本框中依次输入身份证号码、姓名、验证码,点击“确定”;根据提示进行实名认证,实名认证成功后,即可办理相关业务。

三、选择办理业务类型

实名认证成功后,返回“广东税务”公众号主界面,点击底部菜单栏“微办税”-“个人业务”,进入“微办税”页面;在“社保费”一栏中点击“城乡居民保险”,进入选择业务类型页面;点击“城乡居民保险清缴”进入缴费页面。

四、为本人缴费

1、进入城乡居民保险清缴页面,在险种文本框选择“城乡居民医疗保险”,点击“本人缴费”显示“个人应征信息”;          

2、点击可显示明细信息,勾选需要清缴的应征,点击“缴费”,显示应征明细信息,点击“缴费”进入选择缴款方式页面;

3、缴费方式选择页面,支持签约缴款、银联缴款、微信支付缴款、聚合支付缴款。

在选择缴款方式的页面,选择“微信支付缴款”,提示是否“确定”。显示缴费信息,核对无误后点击“确认缴费”。进入支付界面,即可完成缴费。

五、代他人缴费

进入城乡居民保险清缴页面,点击“代他人缴费”按钮,跳出请输入他人信息对话框,输入身份证件号码、姓名,选择险种,点击“确定”按钮;显示个人应征信息,勾选需要清缴的应征,点击“缴费”按钮,进入下一页面,显示用户信息进行确认,点击“缴款”按钮完成缴费。(温馨提示:后续操作与“(一)为本人缴费”相同。)

六、注意

社保经办机构传送到税务机关的一笔应征数据(同一社保应征序号)包含多个参保缴费人数据时,不允许部分人员清缴。

七、拓展

以下是可以中途参加医保一档的八类人员:

本市户籍和异地务工人员的新生儿;当年本市新入学(含幼儿园、托儿所)或转学(含幼儿园、托儿所)的非本市户籍在校生;当年本市户籍的就业转失业人员(含跨年按规定领取完失业保险金人员);当年本市户籍的职工退休人员(指未达到我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最低累计缴费年限,且不选择继续同时参加医保一档和二档的人员);本市户籍的当年退伍军人;刑释人员和市外户籍新迁入人员;当年申领我市居住证的人员;未参保的困难居民。参保缴费成功的次月1日起享受待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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